关于开展对县城各单位进行卫生考核的通知
2014-09-22 15:56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县创文办 | 编辑:东安 | 作者:佚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888

东创国文办〔2014〕13号 

 

东安经济开发区,县直各单位、省市驻县各单位,白牙市镇人民政府:

为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,县创国文办决定对县城各单位大院的卫生状况进行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时间

从9月22日开始,每周考核一次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详见附件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单位卫生考核标准》。

三、考核方式

县创国文办派出工作人员采取现场察看的方式开展考核。

四、考核结果

1、将考核情况形成考核通报,并将通报与视频在东安电视台进行播报。

2、对考核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下发交办函进行督办。

3、通报内容作为单位实绩考核依据和各单位创建工作奖惩依据。

附: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单位卫生考核标准》

 

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2014年9月22日

 

 

 

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单位卫生考核标准

 

考  核  标  准

分值

得分

1、地面清洁、无污物、无垃圾,污水不乱排放。

10

 

2、天花板、四壁、窗户、灯具、开关、插座、橱柜、电脑等无积尘、污垢、蜘蛛网;花盆内无烟蒂,枯叶及时清理。

10

 

 

3、办公桌面整洁有序,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;橱柜上方不堆放杂物;毛巾挂放规范整洁;报纸、书籍、电线、电话线、网线等摆放整洁;垃圾筒及时清理。

 

10

 

4、通风良好,地面清洁,无积水;冲水设施完好,下水道通畅;瓷砖、门窗等设施无破损。

10

 

5、门窗、四壁无积尘、无蜘蛛网;便池内无烟蒂、尿碱、锈迹,基本无臭味。

10

 

6、单位内部实施绿化美化,绿化养护到位,无明显枯枝死叉,无损坏花草树木,无裸露土地;单位内部绿化带、花坛内干净整洁,无烟头、纸屑、瓜皮果壳、塑料袋等垃圾杂物。

 

 

10

 

7、考核绿化带内树木、花草生长良好;设施完好,无践踏、损坏现象。

10

 

 

8、地面、绿化带内无痰迹、果皮、烟蒂、无垃圾杂物,无污水。

10

 

9、建筑物立面整洁,招牌完好,无乱堆放、无乱搭建、无乱吊挂、无乱张贴、无乱停车和其它占用公共道路的现象;无损坏公共设施及擅自挖掘、占用人行道;无禁烟区域吸烟等行为。

 

10

 

10、院内无放养家畜家禽等现象。

10

 

 

 

责编:东安

来源:县创文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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